南京旭日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将于2019年12月9日进行公开变卖处置南京旭日建筑工程公司车辆一部和部分废旧物品。
一、变卖标的:
1、存放于南京旭日建筑工程公司厂区的车辆一部;
2、存放于南京旭日建筑工程公司厂区的部分报废的塔吊、搅拌机等废旧物品。
特别提醒:
(1)变卖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废旧物品需买受人现场查看确认。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废旧物品以交付时数量为准。车辆以交付的实物为准,车辆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性能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外观、质量问题、车辆性能、结构调整等均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买受人现场确认并了解车辆状态。
(2)如车辆有维修、年检、违章处理、车辆过户由买受人处理并承担费用。该车辆目前无钥匙、证件等,如买方需过户、提档、补办证件,相关手续由买方负责补办,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提档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请购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管理人不作承诺,也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拍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3)权利限制:车辆有法院的司法查封。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至变卖日前,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后前往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参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变卖方式:本次变卖采用整体变卖的方式。
四、变卖登记手续办理:
1、买受人须在2019年12月8日12:00前将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交至管理人处。(账户名称:南京旭日建筑工程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湖路支行;账号:125909600210802)。
2、在2019年12月9日10:00前买受人将报价确认单密封送达管理人,可当面或邮寄送达(如邮寄递交的,以管理人收件时间为准)。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管理人不提供发票。
六、管理人将在2019年12月9日11:00在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组织现场开标,并当场宣布成交结果。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徐律师,15996269566;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幢6、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