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七号) 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一般指本地市级以上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北京晨报广告登报范围主要包括:
1)身份证、军官证、行政执法证、教师证、会计证、职业资格证、房产证、土地证等各类个人证件遗失登报声明服务。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类公司证件的遗失以及注销公告、人事公告、减资公告等各类公告的登报声明服务。
3)学生证、研究生证、毕业证、学位证、三方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各类学生证件的遗失登报服务。
4)各种启 事:寻人、寻物、讣告、通知等。
遗失声明刊登常见报报纸有:
地区发行的:北京日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法制晚报、新京报等
全国发行的: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改革报、国际商报、中国商报、法制文萃报、中国保险报、中华工商时报、工人日报等等
西城区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都可以,报纸客户可以自己购买或者我们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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