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新京报》是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两大报业集团联合主办的综合类大型城市日报,于2003年11月11日正式创刊,是中国第一次两个党报报业集团合作办报,是中国第一家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跨地区经营的报纸,是一份高度密集覆盖北京市场的强势新主流纸质媒体。
新京报日均88个版,周五112个版。《新京报》采用科学的版面分叠方法:分为A /B/C/D四叠,A叠为时政新闻和体育新闻,B叠为财经新闻和产业周刊,C叠为娱乐新闻和文化副刊,D叠为北京生活杂志。在各叠基础上,设置了十二周刊,周一为电视周刊和汽车杂志,周二通信周刊,周三数码周刊,周四食品健康周刊,周五商贸家电周刊、黄金楼市和书评周刊,周六财金周刊、娱乐周刊和赛道周刊,周日地球周刊。在分叠和周刊的框架上,新京报还推出了六大特色栏目,即来论/来信、北京宝贝、北京爱情、北京地理、气象新闻、漫画联盟栏目,成功融入北京生活,广受北京市民的喜爱。《新京报》具备鲜明的城市特色,强烈的时代意识,浓郁的北京风味。《新京报》拥有中国最优秀的报业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以“负责报道一切”为办报理念,以娴熟创新的专题策划见长。作为开启北京报业新格局的主流媒体,《新京报》依存于灵敏的市场化意识,依存于无穷无尽的团队智慧,已经成为中国报业最有影响力、最有价值的品牌之一。
新京报广告登报范围包括:证件挂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改制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合并公告、股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分立公告、破产公告、迁坟公告、行政处罚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公告、法院公告、工商广告、等。
新京报广告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都可以,报纸可以从附近的报亭购买,如不方便购买我们可以给您快递当天的报纸)。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选择报刊、→交费)
24小时为您提供专业服务,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3581658994武玉军(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