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发放《发票领购簿》。
对经营数额较大、发票用量多、财务制度健全且诚信纳税的企业,可采取批量领购方式发售发票。
用票单位交回旧的发票存根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留存,再允许用票单位领购新发票的发售方式。
用票单位在领购发票时,应当提供前次领购发票存根联,由税务机关审验旧发票存根后,存根由用票单位自行保管,审验没有问题再允许领购新发票的发售方式。
遗失声明需要刊登在省市级以上及全国发行的报纸,主要包括: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法制晚报、新京报等。全全国发行的报纸包括: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金融时报、中国交通报、中国税务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工商报、人民公安报、中国旅游报等。
发票购领簿丢失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都可以,报纸客户可以自己购买或者我们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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