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楚雄州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改革创新我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楚雄州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大力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楚雄州道路运输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运输保障。经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开展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控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监控平台”)建设与运营主体(以下统称“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遴选从事楚雄州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运营服务商1家。
二、遴选组织和方式:第三方监测平台建设与运营主体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组织专家依据《楚雄州推进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实施方案(试行》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系统建设、第三方服务条件、第三方监控系统平台功能等评估产生。
三、申请遴选的资格主体:符合《楚雄州推进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79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809)评审通过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商均可向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申请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建设与运营主体遴选。
四、遴选公告:本项目公告期为5天,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1日止。届时,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在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www.chuxiong.gov.cn)和《云南经济日报》同时发布公告。
五、申请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3月1日17时前。有意申请第三方监控平台与运营主体遴选的第三方,向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安全第三方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楚雄州运政处)提出申请。
(二)地点:楚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盛东路(雄海油库 . 中国石油加油站旁)。联系人:王玉军,联系电话:0878-3117346、13987821307;余建文,联系电话:0878-3117346、13987841447
六、申请资料:
(一)申请人资格信息: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展第三方监控业务相应的方案、开展第三方监控业务相应的制度、开展第三方监控业务相关管理规范文本等;3.委托人员身份信息资料和委托书。
(二)系统建设方案。
(三)第三方企业条件。
(四)第三方监控系统平台功能方案。
七、遴选方式:本次遴选,依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组织专家依据《楚雄州推进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实施方案(试行》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查等方式对申请人资格及其系统建设、第三方服务条件、第三方监控系统平台功能方案等评估。
八、相关事宜:
(一)通过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根据《楚雄州推进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控实施方案(试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从高到低,最高分确定为入选的建设与运营主体。入选的建设与运营主体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在在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www.chuxiong.gov.cn)和《云南经济日报》公示,公示期5天(自然日历天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与其签定建设与运营服务协议。首次服务协议的服务时限为5年。
(二)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对入选的第三方监控平台建设与运营服务不投入资金,入选的建设与运营主体对第三方监测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传输等自负盈亏、风险自担,并不得转包,不得转卖数据,不得泄露监测对象商业秘密,为楚雄州政府及其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安监等相关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等提供无偿服务。第三方运营服务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为主”原则,以签订服务协议为楚雄州道路运输行业相关企业纳入监控的企业和车辆等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联系人:余建文,联系电话:0878-3117346、13987841447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