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公章遗失登报刊登的报纸包括:
1、北京省市级以上的报纸:《北京晨报》《北京晚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均可办理!
2、全国发行的报纸:《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建设报》《中国税务报》《中国保险报》《中国交通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改革报》《中国日报》《中国水利报》《国际商报》《中国商报》等均可办理!
遗失声明刊登流程如下:
1、公司刊登广告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广告内容发送邮件、QQ或者传真,
3、排好版后,稿件小样回传给客户,须客户方确认文稿无误签字及刊登媒体,刊登日期
4、客户可现金付款或通过网银、转账、银行存款等方式付款后,刊登广告。
5、其它广告所需登报村料欢迎来电咨询
企业和个人声明登报的一般作用:
一、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
二、对该被丢失证件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可以依法补发证件。
公章丢失登报办理方式:
1:在线办理:您要刊登的信息通过传真、QQ(1748694078)、邮件、微信(13581658994)等形式发到本公司,然后本公司排好版发给您确认,您确认无误后一般第二个工作日就可以见报,付费方式(转账、汇款、、微信转账、支付宝支付都可以,报纸客户可以自己购买或者我们以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2:来本公司办理(来人到公司→确定登报内容、登报日期、→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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