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民族中学南侧道路通达西段延长线建设用地需要,需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迁坟范围涉及青华社区、忙令社区,位于民族中学西南侧。征收土地的四至界线:东至民族中学、南至原地区砖瓦厂,西至西环线,北至忙远山村落。
二、迁坟时间:2018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迁坟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四、迁坟补偿标准:按照《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翔区征地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临翔政发(2015)131号)文件标准执行,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五、办理相关迁坟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为迁坟登记时间。所涉及坟墓权利人需在此时间内到青华社区居委会、忙令社区居委会进行确任登记,按期迁葬。逾期不迁葬的,征地工作组将依法按照无主坟进行统一迁葬。
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迁坟范围内新埋葬的坟墓(含新立生基)一律不予补偿。
七、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办理迁坟相关登记手续的,其补偿费用按迁坟工作组实地调查核实结果为准。
八、请涉及坟墓业主相互转告,配合迁坟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青华社区,付云江13988362295;忙令社区,俸新昌13759388426。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