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侦办“0629”网络开设赌场案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对一批涉嫌用于接受、流转、结算赌资的银行账户内资金依法进行冻结。为查清犯罪事实,厘清涉赌资金,尽快解冻合法资金,告知以下银行卡所有人(详见附件)来我局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冻结的涉案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将随案移送起诉,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4月22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银行卡所有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配合调查,或将上述材料由银行卡所有人签字、捺手印后邮寄到我局指定地址。涉案名单及相关账户情况具体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g7C5gGb7HBhHnPG0aOfNrw。
二、自本公告发布后,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性质的,我局将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依法予以处置。
三、对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所有人具有涉嫌犯罪或帮助他人犯罪、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对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主动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将依法从轻从宽处理。
地址: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济阳区老城街15号),联系人:马警官17853179907、吴警官17853179600。
济南市公安局济阳区分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