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妥善处理新疆爱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现将申报债权债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债权债务时间:自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45日内。
二、申报债权债务范围:本公告发布前与新疆爱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三、申报债权债务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债权人(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债务人)为法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和证明文件均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申报债权债务形式:书面申报,提交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若须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材料,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等材料。
五、风险提示:请各位债权人、债务人按照本公告内容积极申报,如漏报、瞒报、弄虚作假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公告申报债权债务的时限,不影响本公司其他工作的正常推进。
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洁;电话:13659985212;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雪峰研发大厦北楼17层。
特此公告。
新疆爱民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