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环境管理决策、环境污染治理、环保科研中的服务作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建立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公开征集、广泛吸纳环保领域及相关专业的生态环境方面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生态环境咨询技术服务,提出评价意见;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胜任专家工作。
(三)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评价标准和技术最新发展状况。熟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废处置、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应急监控、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环境规划及政策法规等),能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能积极参加我市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四)环保咨询、技术服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三、征集方式:主要采取单位集中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四、征集程序:
(一)专家填写《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专家入库申请表》。
(二)各单位审核同意,并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专家入库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初步审定资料。
(三)备选专家将《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专家入库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同时入库申请表电子文档。
(四)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入库专家资质。
(五)“入库专家”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公布。
(六)确认专家库并开始工作。
五、工作方式和原则: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咨询内容及类别,从形成的专家库相应领域随机选择抽取专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当咨询内容与专家存在利益关系或存在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时,应注意回避。
六、注意事项:各相关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213办公室)。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科杨慧,联系电话:2028797,电子邮箱:hbj_hp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