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澧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采用PPP的模式运作,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已按程序将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的存量资产划拨到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城投公司”),澧县城投公司再将上述存量资产划拨到澧县兰兴清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兰兴公司”),澧县城投公司拟对澧县兰兴公司 95%的股权进行转让。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澧县兰兴公司95%股权转让的信息进行预披露。
1.澧县兰兴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30日,2018年度无经营收入,无净利润;截止2019年2月22日,其全部股权对应资产总额为5018.52万元,无负债,所有者权益为5018.52万元。
2.澧县城投公司持有澧县兰兴公司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按照《澧县兰兴清洁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决策,并形成书面决议。
3.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获澧县人民政府批准,澧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根据澧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批复同意,并与本PPP项目一并执行。
4.澧县兰兴公司为澧县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的SPV公司,专门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
5.具体转让依据以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为准。澧县兰兴清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angde.gov.cn/)和《常德日报》上发布。
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