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西供销农芯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申请,7月5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太原)律师事务所组成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一、清算组对大宗商品公司职工债权的调查情况:
(一)经清算组向临汾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大宗商品公司参保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自参保日起,大宗商品公司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二)清算组经与相关工作人员核实,自2017年8月起公司无业务、无人员、无场地,未拖欠职工工资。
(三)截至2024年11月3日,无参保人员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或沟通社保费用补缴事宜。
二、清算组确认的职工债权金额及公示。基于前述情况,清算组确认,截至2024年11月3日,大宗商品公司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10日。
三、公示职工债权异议的提出。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大宗商品公司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清算组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四、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申请。通过与临汾市社会保险中心沟通,可以为大宗商品公司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手续,但需参保人员配合。请参保人员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补缴养老保险书面申请,明确姓名、性别、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在职期间工资明细,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向清算组提交补缴养老保险书面申请的,视为参保人员放弃补缴养老保险。
清算组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5号东方明珠湖滨广场23层,联系电话:15536040960。
山西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