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根据常熟服装城童装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苏0581强清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被申请人江苏七彩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彩城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81强清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王亚丽。现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七彩城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七彩城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七彩城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七彩城公司的有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其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金山东路79号13幢龙湖中心10层1007室,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15599009736、尚律师18051091970。
特此公告。
江苏七彩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