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报纸 统一刊号 报社直办 今天办理 次日见报
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
13581658994
网站公告:
首页>清算公告>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清算公告

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破产清算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2/11/23 9:33:14

(2022)汇丰园林破管字第1号,2022年11月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中山市东升镇荷红石材店的申请,裁定受理债务人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2)粤2071破23号】,并于2022年11月14日指定广东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12月28日前,向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起湾南道亨尾裕和商业街1座4楼;联系电话:13620382086;联系人:余婷】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三、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22年12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并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办

理移交手续时,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到广东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接受管理人有关财产和业务的询问。如未按通知履行前述义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月4日上午9时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召开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需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管理人及债权人的询问。 


广东汇丰园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在线咨询
扫一扫,关注更多消息!
服务热线:
13581658994
1352048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