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河南兴港正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正和公司)的资产完整,故开展集中清收兴港正和公司代偿款、借款的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收范围:
所有在兴港正和公司结欠的代偿款、借款及其它债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或担保人)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及自然人等债务人。
二、清收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直至应收款项清收完毕。
三、清收方式:
1、主动还款。债务人需向指定账号转账,并向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兴港正和专案组(以下简称公安专案组)交付书面凭证。
2、集中清收。从2018年8月3日开始,对未主动还款的债务人,将作为重点清收对象,由公安专案组、经开区兴港正和案件工作组依法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强制清收力度,直至全额追偿债务本金及利费等。
四、其他事项:
1、如对债务情况有异议的,可到公安专案组书面说明情况。
2、债务人在指定账户还款后,需到公安专案组书面说明,并办理相应还款手续。
3、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收行动中来,踊跃提供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而转移、藏匿的财产线索或信息。
还款联系人:宋女士;电话:0371-60901536;地址:郑州市经开第五大街与南三环交叉口西北角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公司院内公安专案组117室。
还款账号:9380 1880 1316 88320;户名: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兴港正和专案组;开户银行:郑州银行龙子湖支行。
郑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兴港正和专案组 经开区兴港正和案件工作组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