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裘道兴的申请裁定受理绍兴市荣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绍兴市荣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嵊州市崇仁镇工业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裘勇彪,注册资本由成立时的50万元,经过增资变更为518万元,公司股东为裘勇彪、马菁芬。公司现有资产3365267.42元,已确定债务总额为57868498.29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亦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至2015年4月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止,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重整及和解意见。本院认为,根据绍兴市荣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总额也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重整及和解意见。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裁定宣告被申请人绍兴市荣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破产。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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