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纪芬:
本院受理原告彭木琴诉被告郑纪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民事裁定书、证据、庭前告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的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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