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本院受理周敏申请执行你与于彦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我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辽0804民初2442号民事判决书;(2016)辽0804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辽0804执1422号、辽0804执1424号执行通知书、履行裁判义务告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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