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鲁静:关于张嘉伟申请执行李达、鲁静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查封了鲁静所有的辽AL8Z03号宝马牌小型越野车一辆;李达所有的辽NK8597号宝马牌小轿车一辆。本院依法决定评估、拍卖上述车辆,现向你公告送达朝阳金诚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朝金中法字【2017】第001号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当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重新评。异议期满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进入拍卖程序。并通知你于异议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到本院确定选择拍卖机构的时间。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权利,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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