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龙岗:本院受理原告姚治东诉被告谢龙岗民间借贷纠纷案,依照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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