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徽雕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曾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1日裁定受理深圳徽雕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你们应当履行妥善保管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义务,并依法
配合管理人接管和清算工作。基于此,请你们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依法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东方新天地广场C座809;联系
人:纪少燕;电话:0755-82910800;邮政编码:518003)移交与债务人相关的全部财物和资料,如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深圳徽雕数控设备
有限公司无法清算,届时将可能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深圳徽雕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12月29日
下一篇:上海丸兴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