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23年11月30日10:00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对下列财产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拍卖,现将第三次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一:位于海南省澄迈老城开发区快速干道23公里处西侧9953.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老城国用(2005)第810号];起拍价为:280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标的物二:位于海南省澄迈老城开发区立达学园北侧9833.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老城国用(2006)第0839号]以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和附属物;整体起拍价为:3232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
二、报名及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29日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10242。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21)琼01执2709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纳);缴纳保证金截至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7:00(以款到账为准)。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应尽快与我司联系,凭缴款凭证与我司签订《竞买协议》完成报名手续。
三、查封及标的情况说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上述土地使用权;标的现状情况详见中兴华房估字[2023]第06038《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书》。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必须符合上述不动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具体限购政策规定可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竞买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瑕疵说明:标的二9833.2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地上房屋建筑物为3栋2层房屋建筑物,未能获取与现建设内容相符的规划报建和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可能存在违建、补办报建手续处罚、产权、补交相应费用等方面风险;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了解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过户税费:拍卖标的交易环节税费根据税务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将从拍卖款中扣缴;未明确规定缴纳主体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单位:海南长江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47号申亚大厦2003室;联系电话:0898-31982239,13807593991。委托方监督电话:0898-66777926。
上一篇:福建信达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下一篇:杨时云等人涉黑案涉案财产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