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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债权拍卖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3/4/17 9:01:59

受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委托,定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对以下债权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权属、拍卖方式及起拍价:

1、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温州市××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所涉债权项目,包括借款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计算至实际转让日为止)。 

2、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叶××资产所涉债权项目,包括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应利息(计算至实际转让日为止)。

债务人、相关担保详情、担保方式及利息等详见相关资料及本公司网站公告,资料备索。以上债权实行捆绑增价式拍卖,起拍价:1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20万元)

注:温州市×××服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瑞安市塘下镇场桥五方村的厂房、土地使用权现另案处于被龙湾区人民法院查封状态。


二、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人关联交易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三、其他约定事项:债权转让后,买受人不得对转让方、拍卖人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标的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者其他并非由于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本转让债权资产项目下风险责任及合同项下作为债权人的有关义务自权利转让日起由买受人承担。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再对贷款协议及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因受让不良债权的瑕疵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报名,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4时整。


五、报名,咨询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三楼。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220万元,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账户: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温州银行金鹰支行;账号:737000120105035390;咨询电话:88355555 13505773613;网址:http://www.prewz.com。


温州产权交易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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