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中国农垦商业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管理人拟在近期依法处置商业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新田村洋岗地段福永工业园区拥有土地资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拟公开选聘拍卖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前来报名参与选聘。为确保资产拍卖活动公开、公正和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权益内容:
1.深房字第5000019569号房地产证(绿证)、深房字第5000018397号房地产证(绿证)、深地合字(1998)4-19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圳土宝协字[1996]第287号《协议书》、《土地有偿转让补充合同书》、《开发土地合同书》文件所记载的公司权益;
2.位于A209-005号宗地上的六层厂房一栋;
3.在上述权益范围内,排除因修建稔田大道而被福永街道办侵占商业公司的土地权益。该部分权益已由市一中院裁判并作出(2014)一中民初字第080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永街道办赔偿农垦商业公司各项损失共计3,213,590元,该权益不在本次资产收购范围内。
二、标的资产权益转让方式:
1. 商业公司拟以货币形式现状出让名下深房字第5000019569号房地产证(绿证)、深房字第5000018397号房地产证(绿证)、深地合字(1998)4-191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圳土宝协字[1996]第287号《协议书》、《土地有偿转让补充合同书》、《开发土地合同书》 文件所记载的公司权益及地上建筑物权益。
2.以上标的权益转让不包含(2014)一中民初字第080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商业公司权益。
3.上述各权益以打包统一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资格,申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拍卖资质;
2、入选法院中介服务机构名册;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来没有违反法规、执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
(二)申报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书面文件;
5、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的成立时间、规模和编入北京地区、深圳地区法院中介服务机构名册的情况;
6、申报机构以往工作经验、业绩资料;
7、拟推荐从事本次拍卖业务团队成员的姓名、基本情况、执业年限、工作经历等情况;
8、载明服务报价及收取方式的报价函。
(三)材料递交要求、时间及地址:
材料递交要求:以上材料统一装订,一式六份递交(正本一份,副本5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
材料递交时间:2019年4月5日—2019年4月20日;
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B座29层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接收人:牛亚彬,联系电话 52287627、18811433997。
四、相关要求:
1、拍卖机构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2、拍卖机构应自行勘察拍卖标的物,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经营风险;
3、不论拍卖结果如何,委托方不支付任何费用,拍卖机构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风险。
4、拍卖标的成交后,应当积极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交付,管理人和拍卖机构不实行实物清点,实行概括交付。管理人及商业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等瑕疵担保义务。
中国农垦商业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