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科教用地(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埔垱“敬狮公”地块三),用于建设“中国(闽台)乌龙茶种质资源圃”,需要迁移该地块内的坟墓。为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埔垱“敬狮公”地块三内的坟墓。
二、登记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
三、坟墓迁移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8日。
四、补偿标准参照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工程(晋安段)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补偿标准,墓穴:棺木1000元/具;金坛:200元/副;养尸棺:2000元/具。
五、注意事项:
1. 坟主亲属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办公室办理搬迁补偿登记手续。
2. 逾期未办理坟主登记的将被视为无主坟处理,登记后逾期未办理坟墓补偿迁移的将作为弃坟处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芝芝 18759311040。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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