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徐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要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户南巷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于2018年11月20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决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云政征字〔2018〕3号)。
二、征收项目名称: 户南巷改造项目。
三、征收范围:劳动巷以北,项王路以南,彭城路以东,解放路以西(以规划范围图为准)。
四、征收签约期限:2018年 12月12日至2019年1月10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征收部门:徐州市云龙区住房和建设局。
七、征收实施单位:徐州市云龙区彭城街道办事处
八、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户南巷山桌饭院内征收办公室;联系电话:0516-83008449。
九、监督举报电话:云龙区人民政府,电话:80803214。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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