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5月26日裁定受理满洲里 国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全面核查债务人财务状况,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现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与要求:
1.审计基准日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2.审计范围涵盖债务人资产、负债、权益、资金往来等情况,审计报告须满足破产清算程序需要,并对不符合会计准则或存在异常财务处理事项出具书面意见;
3.配合管理人或法院就审计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4.按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根据管理人需要提供与审计相关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审计机构资格条件:
1.已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具有房地产企业破产或清算审计经验;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
3.派驻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及职称,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三、审计费用与工作时限:
1.审计费用为包干价,在债务人财产变现后支付;
2.审计过程中如因程序需要调整内容或补充出具报告,不再额外收费;
3.未按时完成工作或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管理人有权相应扣减费用;
4.中选机构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签约,按管理人要求进场,并于进场后45日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报名材料申报人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密封编制材料:
1.机构简介、法院名册证明、团队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工作方案及报价(附收费依据);
2.参与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委托合同范本;
3.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内容含无利害关系、无违法违规记录、材料真实、保密义务等)。
五、选聘方式: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者不另行通知。材料不予退还。若仅一家符合条件,管理人可直接委托;多家符合的,择优选定。
六、报名信息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桥北街浩鑫广场19层文盛所;联系人:田律师 18004845479。
满洲里国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