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2025年10月23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同意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度假公司”)预重整申请,指定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名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越龙山度假公司债权申报期限为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不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债权人会议成员。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微信搜索“破栗子”小程序进行申报。
2.线下申报:地址: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刘源村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人办公室(原售楼部)一楼。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申报时应携带身份证、债权相关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登记申报。联系电话:0579-83855253、15381793189、18868105846。
三、临时债权人会议:目前暂不确定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含所函)。
2.如经预重整,兰溪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越龙山度假公司破产重整的,在预重整阶段已经向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人无需重复申报。
特此公告。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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