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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5/11/4 15:19:08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2025年10月23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同意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度假公司”)预重整申请,指定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名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越龙山度假公司债权申报期限为2025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未在前述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不作为预重整阶段临时债权人会议成员。


二、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微信搜索“破栗子”小程序进行申报。

2.线下申报:地址: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刘源村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人办公室(原售楼部)一楼。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申报时应携带身份证、债权相关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登记申报。联系电话:0579-83855253、15381793189、18868105846。


三、临时债权人会议:目前暂不确定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含所函)。

2.如经预重整,兰溪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越龙山度假公司破产重整的,在预重整阶段已经向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人无需重复申报。


特此公告。


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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