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裕翔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钟小叶、湖南莱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道县高新区管委会)与邵东裕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翔公司)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书》,由裕翔公司在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创捷汽车零配件智能制造项目,合同对投资规模和建设期限、优惠政策、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道县高新区管委会依约履行了义务,已拨付裕翔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即湖南莱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尼公司)所申报的第一笔经营扶持补贴750000元。裕翔公司虽然设立了项目公司莱尼公司,也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完成厂房装修,主要设备已经进场安装调试,但项目公司从成立至今未从事生产经营,也没有缴纳税款,裕翔公司及项目公司莱尼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
另查明,邵东裕翔机械有限公司已经注销,且该公司系钟小叶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钟小叶依法应对裕翔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招商引资合同书》第3.1、3.2、6.1、6.2、6.2.13、6.3 的约定,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作出如下决定:
1.解除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邵东裕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书》。
2.由邵东裕翔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钟小叶、湖南莱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连带返还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第一笔经营扶持补贴款75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以75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8月3日起按湖南道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息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3.邵东裕翔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钟小叶、湖南莱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连带支付违约金262.5万元。
如有异议,邵东裕翔机械有限公司股东钟小叶、湖南莱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
道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