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会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郁南县锦新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深圳市锦新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郁南县锦新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控股比例88.2576%),决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点 。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天利中央广场B座24楼会议室。
三、主要议题:《关于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权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凡有权出席大会及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派一位代表出席大会及参与表决,股东须以书面方式委派代表,委派代表在参会时将授权委托书交至签到工作人员处。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其他相关人员。
请各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会议。逾期未能参加的,将视为放弃对本次议案的股东表决权,公司将按照当天会议实际表决情况形成相应决议。
深圳市锦新明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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