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6日进行诉前纠纷多元化解登记,受理金华德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出具(2024)浙0702民诉前调5770号通知书,指定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预重整管理人,现将本案债权申报及后续参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金华德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年7月12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申报方式: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现场书面方式申报。申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幢13楼。联系人:郭先生、刘先生、汪女士(常驻);联系电话:13586974019、15757985708、13738937683;现场接待时间: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点-11点30分;下午14点-17点。
三、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详见《金华德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申报须知》。
四、后续参会方式:后续预重整方案可以采用会议现场表决,也可以采用书面、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金华德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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