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邗江法院”)根据扬州扬子江玖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玖公司”) 的申请,于2024年4月19日作出(2024)苏1003破申8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玖玖公司破产清算(预重整)一案,并指定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充分兼顾各方诉求,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加快玖玖公司的重整进程,管理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公司概况:扬州扬子江玖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8成立,注册地址为扬州市邗江区上方寺路56号,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为康养服务,扬州扬子江叁陆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占股100%,设有分支机构扬州扬子江玖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雷塘分公司。根据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4月30日,玖玖公司账面所示的资产总计7600423.13元,负债总额21996459.04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396035.91元、累计亏损14896035.91、资产负债率289.41%。
二、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企业或自然人,重整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的,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不少于三千万人民币的资金存款证明。
(二)重整投资方式应采用提供资金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务获取玖玖公司全部股权的方式。
(三)招募流程: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包含资格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响应文件,分别编制、装订并于2024年6月11日17:00前提交。联系地址为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456号华城科技广场1号楼21层,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裴军(电话:18061162131)、赵龙祥(电话:1385259334)。
三、招募须知:
(一)鉴于玖玖公司的服务对象为高龄及失能人群,相关康养服务客观上不能直接中断,故本案中管理人对玖玖公司进行存续式重整。
(二)管理人已委托专业机构对玖玖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但囿于客观条件,未必能够准确、全面、客观的反映玖玖公司资产、负债等真实情况,重整投资人应审慎使用相关文件,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三)重整投资人应负责处理涉及玖玖公司的员工事宜,并应自行了解及承担相关风险,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对玖玖公司尽职调查。
(五)本招募公告为简化版,有意向的投资人可与管理人联系,领取详细资料。
(六)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扬州扬子江玖玖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