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2024年1月15日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签到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9:30;正式会议时间: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上午9:30;会议期限:预计半天至一天(以会议实际进展为准);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10号楼C座3层02号。
三、审议议案:
1.审议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确认武汉玉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从抽逃出资至出资本息补足到位之前不享有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25%股份的表决权的议案》。
2.审议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确认武汉玉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享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出资本息补足到位之前公司的资本增值和收益的议案》;
3.审议股东武汉宏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关于重新选举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股东武汉宏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关于重新选举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2月18日,截止股权登记日17:30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等。
五、投票代理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点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为截止会议开始时间。授权委托书的送达地点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10号楼C座3层02号。
六、会议登记事项: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权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权凭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七、联系方式:会务联系人:吴智星,联系电话:15527995251,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信路光谷创业街10号楼C座3层02号。
武汉东湖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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