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动车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3673428300T,股东会于2023年12月29日决议解散清算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现由张嘉栋、林云、王谦、周瑜、刘洋、马瑞萍、张敏等组成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人为与机动车公司有业务往来各债权人(含担保权人、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等。
二、须提交的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载明债权人姓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内容的债权申报书(债权人加盖签章);
3.债权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书面申报:请债权人持上述合法有效证件、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到申报地点申报登记。债权人逾期申报或不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债权,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机动车公司将不再承担清偿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谦、芦陶叶;电话:13209972886、15299175870。申报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2810号。
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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