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有人于2023年12月1日在四川科技报上刊登的财务专用章(编号5103225051505)、发票章(编号5103225051506)、文秋茂法人章(编号5103225051507)的遗失作废,为此,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严正声明:
一、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文秋茂先生于2023年3月26日因病去世,涉及遗产继承人较多,财务专用章(编码5103225051505)、发票章专用章(编码5103225051506)、文秋茂法人章(编码5103225051507)、合同专用章(编码510322064727)、公章(编码5103225051504)和营业执照等相关重要资料均由第三方保管并未遗失。
二、上述恶意登报挂失上述印章遗失的行为已给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了严重影响,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三、所有冒用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或私刻上述印章所产生的经济活动等一切法律后果,概由行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四、如发现冒用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或私刻上述印章行为均可将单位组织者或行为人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或告知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上述行为(联系人:廖强,电话: 13883749425 )。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行为造成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者名誉损失的,一律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富顺县懋丰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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