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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物品招领公告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3/10/8 16:34:49

2023911日至922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线索,联合许昌市公安局依法对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豫A·3877GA·596Q挂(司机姓名张海生,装载产品标签标示为“牛副”的冷冻食品共计100箱)、东风牌白色重型厢式冷链运输车辽AEX113(司机姓名徐晶,装载产品标签标示为“牛肚”的冷冻食品共计286箱)、福田牌白色重型厢式冷链运输车豫GJ2591(司机姓名王小新,装载产品标签标示为“牛副”的冷冻食品共计131箱)、解放牌白色重型厢式冷链运输车豫A1125E(司机姓名吴涛,装载产品标签标示为“精品牛副”的冷冻食品共计433箱)、陕汽牌白色轻型厢式冷链货车豫AG9L31(司机姓名韦占领,装载产品标签标示为“精品牛副”的冷冻食品共计380箱)运输的共计1330箱冷冻食品进行了扣押。


经查上述冷冻食品,无货主随行且运输司机不能提供扣押物品供货方相关资质及检验检疫等有效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货主的有效信息,标签标示的生产商名称、地址均属假冒。上述扣押冷冻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请上述被扣押冷冻食品的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和冷冻食品的相关合法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局进行认领和接受调查。由于该货物属于冷冻食品且不宜长期保存,如本公告期满30日内没有权利人认领和接受调查处理,本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八十二条第五项和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置,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4-2337909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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