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曲靖市腾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鉴于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吴勇任职已届满,且吴勇任职期间存在不尽职、不履职,恶意破坏公司经营秩序、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私刻公司印章、伪造大股东签字、向行政审批机关骗取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工商登记等情形,公司根据监事韩元焕的提议,决定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根据《公司法》及曲靖市腾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定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本公司临时股东会,由监事韩元焕召集,监事韩元焕主持,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请股东吴勇2023年10月7日下午14点30分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金鼎名座3001号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参加曲靖市腾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本次股东会参会人员为:全体股东,若股东本人不能亲自主持或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主持、出席和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此次股东会拟决议内容包括:
1.决议罢免吴勇(身份证号码:532201197804020918)在公司担任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职务;
2.决议选任周云(身份证号码:34262319651017302X)担任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职务;
3.讨论并决议因2016年9月9日公司章程不成立,则公司拟在2015年4月20日公司章程及2016年5月10日章程修正案的基础上,对应本次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事宜。
三、会议出席及签到: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于股东会议当天准时到场签到,会议将准时召开。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到;若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签到并参加会议。
会议召集人 :韩元焕
曲靖市腾益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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