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监事杨彬
商丘恒万置业有限公司自2019年以来,一直没有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执行董事拒不履行职责,严重影响并损害了股东的权益,致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您应当履行职责,召集并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商丘万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商丘恒万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要求您在2023年9月18日前组织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将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以下事项:
1.审议商丘恒万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自任职以来的工作报告。
2.商丘恒万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报告,并报告利润分配方案。
3.商丘恒万置业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方案。
逾期不组织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办理。
商丘万丰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吕坤鹏,17348671077;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香君路交叉口汇城国际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