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报纸 统一刊号 报社直办 今天办理 次日见报
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
13581658994
网站公告:
首页>通知声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3/5/26 15:14:42

上海斐讯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9月28日作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责令上海斐讯投资有限公司限期返还斐讯全球总部基地项目扶持资金及支付利息的行政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返还斐讯全球总部基地项目扶持资金3000万元(大写:参仟万元整)及利息,该决定书于2022年10月11日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该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返还斐讯全球总部基地项目扶持资金3000万元(大写:参仟万元整)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其中2000万元自2018年2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剩余1000万元自2018年7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账号:129310500189,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东营;联系电话:028-84869008。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在线咨询
扫一扫,关注更多消息!
服务热线:
13581658994
1352048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