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发现我司法定代表人徐锴俊谎称公司印章遗失,借此向公安机关提交不合法材料申请补办印章,并于2023年3月21日持有“深圳市雅力嘉实业有限公司”法定名称章(印章编码:4403072571717)、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4403072571718)、发票专用章(印章编码:4403072571719)。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司包括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在内的所有印章均没有遗失,我司合法有效的法定名称章印章编码为:4403071363344、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为:4403071363345、发票专用章印章编码为:4403071363346;
二、按我司股东之间的约定,公司印章、账户应由股东许玉培保管,并于2023年3月21日在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荷坳派出所办理了将相关印章、营业执照正副本移交给许玉培的手续,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锴俊无权擅自持有、使用公司印章;
三、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锴俊在补办印章业务为材料不齐全特地承诺:涉及上述印章补办事宜及法律后果将由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锴俊自行承担,因此,其违法刻制印章的行为及相关法律后果与我司无关;
四、关于我司印章被违法刻制事宜现已报警处理,我司将采取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诚望广大租户、合作商知悉并了解相关法律后果,谨慎作出法律行为。
声明人:深圳市雅力嘉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