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报纸 统一刊号 报社直办 今天办理 次日见报
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
13581658994
网站公告:
首页>通知声明>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送达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送达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2/11/28 9:31:25

当事人:靖江市红顺机械零部件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82MA1YPNW104;经营者:何永红;身份证号码:321024196302114032;住址: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合兴村助兴圩32-1号;


2022年3月17日我局对你经营的靖江市红顺机械零部件加工厂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加工厂于2019年7月租用靖江市斜桥镇大觉北路16号厂房从事金属表面发黑项目生产,未依法履行环保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对你实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于2022年4月20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2〕1-035号),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行为罚款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金属表面发黑项目的建设;改正金属表面发黑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你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上述决定书后,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泰环罚字〔2022〕1-035号)规定的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我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催告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因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现场无人接收,采取邮寄送达方式被拒收,现向你公告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泰环催字〔2022〕1-018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取《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泰环催字〔2022〕1-018号),逾期不领,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电话:0523-89183610,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商务B楼610室。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8日

在线咨询
扫一扫,关注更多消息!
服务热线:
13581658994
1352048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