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义利、邓步国、邓雪梅、邓亚敏、邓则宇、王丽娜、毕节兴国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鹏发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贵州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兴国金科灯具有限公司、贵州兴国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兴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优品塑胶有限公司、重庆睿兴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港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渝担保”)委托重庆市渝中区融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小贷”)向肖义利发放贷款,《委托贷款合同》编号:RTWJ20140055号,贷款金额:人民币柒佰万元整。邓步国、邓雪梅、邓亚敏、邓则宇、王丽娜、毕节兴国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鹏发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贵州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兴国金科灯具有限公司、贵州兴国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兴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优品塑胶有限公司、重庆睿兴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与融通小贷签订了RTWB20140055-1号、RTWB20140055-3号、RTWB20140055-4号、RTWB20140055-2号、RTWB20140055-5号、RTWB20140055-8号、RTWB20140055-7号、RTWB20140055-9号、RTWB20140055-6号、RTWB20140055-10号、RTWB20140055-11号、RTWB20140055-12号、RTWB20140055-14号的《委托贷款保证合同》。邓雪梅、邓亚敏、邓则宇分别与融通小贷签订了RTWZ20140055-2号、RTWZ20140055-3号、RTWZ20140055-1号的《质押合同》。由于肖义利未能按期还款,2019年11月30日,港渝担保与我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我司。
现我司根据贵方签订的RTWJ20140055号《委托贷款合同》,RTWB20140055-1号、RTWB20140055-3号、RTWB20140055-4号、RTWB20140055-2号、RTWB20140055-5号、RTWB20140055-8号、RTWB20140055-7号、RTWB20140055-9号、RTWB20140055-6号、RTWB20140055-10号、RTWB20140055-11号、RTWB20140055-12号、RTWB20140055-14号《委托贷款保证合同》,RTWZ20140055-2号、RTWZ20140055-3号、RTWZ20140055-1号的《质押合同》要求您们立即偿还贷款或履行担保责任,向我司偿还全部贷款。
特此催告。
成都新玥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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