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第一师阿拉尔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影响力和知晓率,第一师阿拉尔市拟公开征集“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标语”,用于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宣传。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20:00截止(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标识(LOGO)征集要求:
(一)创作要求:
1.LOGO设计图应包含至少1条宣传口号,与标识一体设计。宣传口号朗朗上口,生动简洁,不多于20个字;
2.展现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特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3.展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基本”“公益”“均等”“便利”的基本属性和文化惠民的基本精神,体现师市文化繁荣兴盛的深层寓意;
4.构思新颖,寓意丰富,色彩简洁明快,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应用;形式上要创新、有艺术性。
(二)设计要求:
1.每份设计方案需提供标识(LOGO)设计图、LOGO规范坐标图、LOGO矢量源文件、设计释义(300字以内);
2.标识(LOGO)可使用中、英文组合形式,另附中文标准字设计(横式、竖式、字体文件);
3.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
4.LOGO设计图、LOGO规范坐标图等图像文件尺寸120mm×120mm,像素大于1024×768像素;
5.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三、参与方式及要求:
1.应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征集作品、《第一师阿拉尔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登录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http://www.ale.gov.cn/structure/ale.htm)下载并填写。
2.所提交的设计方案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需填写在《报名表》中。
3.本次征集须将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498682071@qq.com,压缩包名称格式为:“公共文化服务标识设计方案-姓名XXX”。
四、奖励标准: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1000元/名。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所征集者需同意授权本次活动主办方对其选送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遇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3.入选作品的修改、使用、开发等权利归第一师阿拉尔市所有。
4.未入选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处理。
5.获奖作品将以原创或修改稿方式应用于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宣传。
6.所有奖金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将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若主办方需对获奖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获奖作者需协助配合。
7.解释权归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刘二伟;咨询电话:0997—6359021。详情可登录第一师阿拉尔市政务网(http://www.ale.gov.cn/structure/ale.htm)查阅。
第一师阿拉尔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