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为规范女兵征集办法、提高女兵征集质量,现就2018年女兵征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标准条件:
女兵征集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入伍。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集方式:
女兵一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5日18时。女兵征集以市(州)为单位集中组织。报名截止后,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高考相对分数〔高考相对分数=(1—当年高考成绩在本省的排名次序÷当年本省的高考总人数)×100〕,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兵役机关严格在此范围内组织征集。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无高考成绩的(含春季高考考生、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第4、第5学年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其中,无高考成绩的保送生,由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后列入初选预征对象。
三、优先征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姐妹及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优先征集对象未确定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经省征兵办公室审核属实的,列入初选预征对象。优先征集对象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
欢迎广大适龄女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贵州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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