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雅塑置业有限公司“盛世龙成”项目被拆迁人及有关购房人:
2018年5月24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以(2018)渝 0111破申字3-1号民事裁定受理了重庆雅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塑置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2018年6月25日以(2018)渝0111民破3-1号决定书指定中豪律师事务所担任雅塑置业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及时查明雅塑置业公司“盛世龙成”项目拆迁安置及有关购房情况,请您及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如下:
一、资料提交时间2018年7月25日之前
二、资料提交地点管理人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永益路207号永益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二楼203室、204室。
三、资料提交要求:
(一)有关被拆迁人提交资料要求:
1.拆迁协议、盛世龙成项目安置协议、已付补差款发票(如有)及收据、收取过渡费依据;
2.被拆迁房屋原产权证(包括国土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3.被拆迁人身份信息【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的,还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盛世龙成项目安置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有关按揭贷款购房人提交资料要求
1.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如有)及收据;
2.按揭贷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还贷账户银行流水明细(贷款发放之日至今);
3.按揭贷款购房人身份信息【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的,还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按揭购房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有关非按揭贷款购房人,非按揭贷款购房人需提交下列资料的复印件,文件应当清晰、完整,同时须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核对。
1.购房合同、已付房款发票(如有)及收据;
2.支付购房款的凭证或依据;
3.非按揭贷款购房人身份信息【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的,还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非按揭贷款购房相关的其他资料。
(四)上述资料需提交复印件,文件应当清晰、完整,同时须携带资料原件到现场核对。
四、联系方式:管理人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李说,18883315296;张思琦,15310988961;吴红遐,15102326766。
特此通知!
重庆雅塑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