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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送达通知书

发布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8/6/6 12:41:19

昭通鸿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113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昭通鸿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113户企业(名单附后)涉嫌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现已调查
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五日,即视为送达),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我局在抽查检查等工作中发现上述113户企业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已一年以上、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或者未进行正常申报、通过两次邮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仍无法取得联系等证据,证实上述113户企业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经营场所(住所)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属“长期停业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六十七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113户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各类企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昭通市工商局

联系电话:0870-2839833

拟吊销 113 户各类企业名单请详见昭通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网址:www.ztaic.gov.cn)。

昭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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