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02日,我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西南路45号爽力工业园D栋3 楼生产过程中,未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此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 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地方保护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此行为原因 在于我公司及管理层环保守法意识不清晰,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尽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但我公司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在此 就本公司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 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下而上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 要求公司全体人员高标准规范化环境管理,严抓生产,把好各关。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的基础上做到进一步削减对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做保护 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道旭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