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指出了新形势下政法综治战线肩负的重大使命,强调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看问题、想问题,清醒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挑战,坚决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最根本的保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始终坚定四个意识不动摇,是政法综治工作的根本要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广大政法干警都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旗帜鲜明地把政法综治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要深入分析和准确判断当前世情国情党情,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当前,我国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全面提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同时也要看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关键期,各种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也在上升,社会治理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是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最大考验。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就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国情出发,发挥制度优势,遵循治理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法手段,形成共治善治新局面,打好防范和管控重大风险攻坚战。
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同时要树立法治思维、发挥德治作用,更好引领和规范社会生活,努力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智能化,既是新形势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客观要求,又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强调的社会治理“四化”,这正是当前我国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实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的突破口与发力点。社会治理系统化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形成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科学化要求社会治理遵循社会运行规律,遵循科学理念方法,增强社会治理的专业性、精准性,努力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最优化;社会治理智能化要求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带来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力量,实现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和高效性;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以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德法相辅,以法律制度和社会规则实现社会治理,形成良法善治的局面,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繁荣。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为起点,我国政法综治工作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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