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刊登致全体债权人:
根据新余特盖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6年度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决议,本合伙企业决定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现就相关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清算事由本合伙企业已于2026年3月5日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议解散合伙企业,并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事宜。
二、清算组信息:清算组已于2026年3月5日成立,负责执行清算期间各项事务。清算组成员为:张建林(负责人)、张大为、俞露。
三、债权申报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2.申报方式: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身份证明文件等)。
3.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南路369号苏州华贸中心写字楼1幢20层(泰和泰【苏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张建林律师,联系电话:13962187965。
新余特盖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