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河东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2月3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在营业执照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因历史原因,至今未进行清算。为依法清算并注销公司,本公司决定启动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成立成县河东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就清算组成员组成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构成。组长:高玉鹏,成员:蒋小龙、周灵波、张君芳、镡小瑜、张磊、周芳霞。
二、清算组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成县河东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清理、债权债务核实、资产处置、税款清缴、分配剩余财产等相关全部清算事务,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程序。
三、联系方式:如有债权申报、询问清算事务或其他相关事宜,请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周芳霞,联系电话:0939—5959956,办公地址:成县金和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212室。
四、重要日期提醒。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申报的,将可能影响权利的实现。
特此公告。
成县河东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8日